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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的规定,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,1996年在全国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,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实质性的工作。
& v2 C& h: J8 r5 z 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1997年劳动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秘书职业资格证书。证书适用范围从事办公室工作、日常事务性工作、协助上司处理工作、为上司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。秘书资格证书全国统一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,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。全国统一教材、试卷、考试时间,证书全国通用。 * l* e4 W6 V! N" s& N' V' l# t
获取秘书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: 9 o4 K' a6 W! X( C
五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) B$ m. \/ P0 a! u) A (1) 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 ! {( n; w/ x" {( X2 D( i6 X) D+ n
四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(1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 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4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、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# A/ }2 X1 A1 o5 s 三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6 Y; Y; s) I1 Y' J/ [, X
(1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3)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5 R; c" Z, v% Y2 I4 i2 e9 [/ p' [ 二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7 j/ I, o: u0 [& h+ p/ c. _
(1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3)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B6 \1 u7 v9 |: s; T5 l 培训教材及教授内容: $ F: G- ~9 W) N7 ^7 Z" L
(一)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《秘书国家职业标准》和《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为依据。 (二)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、基础业务素质、案例分析、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。 (三)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,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范围。 , K0 W+ C3 G' m$ E' `. z-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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